城隍廟是古代人民祭祀神靈的地方,以求得到神靈保護。城隍神既不屬于寺廟也不屬于祠堂是由自然神逐漸過渡到人格神的,在傳統社會中,人們希望英雄人物死后英靈還在,作為地方神來保護自己。每年正月是紀念城隍爺的日子。
城隍廟的城是高高筑起的城墻,是為了保護城中老百姓不被外來侵略者侵害的;隍就是沒有水的護城河。在城隍由自然神演變為人神的過程中,漢代的紀信最早,長安不僅是城隍信仰的原發地和傳播地,也產生了最早的城隍人神——紀信。全國仍有奉紀信為城隍的城隍廟三十多處。最著名的有:古都西安,陜西陽曲、興元、戶縣,安徽蕪湖、寧國,甘肅蘭州、天水、西固,河南鄭州、方城、固始、滎陽、密縣,江蘇鎮江,浙江臨安、慶元,湖北襄陽,福建南安,上海,河北瓦房店復州,四川南充,廣西太平,等等。其中,甘肅天水、四川南充、陜西戶縣都把紀信視為本地人,以桑梓故土的身份,建城隍廟以供奉。宋代以后,城隍信仰已是民間非常普遍的信仰了,隨著城隍信仰在我國民間的發展,各地人民信奉的城隍神愈加人格化、本土化、多樣化,大多以當地人民普遍認同的、已去世的英雄或名臣奉為城隍神.
城隍廟等級
古代城隍廟分等級的,是按照九封制來定等級的。在明清時期城隍廟分督府州縣四個等級。在封建時代建立城隍廟是嚴格按照這個等級的,不能跨制建城隍廟。
1368年(洪武元年),朱元璋下旨封都城隍為監察司顯佑王,職位正一品;與朝廷的太師、太傅、太!叭焙妥笥邑┫嗥郊。同時封各府城隍為監察司民城隍威靈公、職位正二品;封州城隍為監察司民城隍顯佑侯,職位正三品;封縣城隍為監察司民城隍顯佑伯,職位正四品。正是在這一時期,各州府縣,紛紛修建城隍廟。都城隍廟由皇帝親自敕建,皇宮撥付銀兩,廟內住持由朝廷直接任命,各府、州、縣則按照等級,依次效仿,規模等級完全參照地方官署衙門,按級別配制冕毓官服。1370(明洪武三年)年朝廷頒布了專門祭祀城隍的典章制度。并下詔去除了城隍封號,封京都城隍為“都城隍”。其它只稱某府某州或某縣城隍。